中國經濟網北京5月1日訊 近日,銀保監(jiān)會網站披露寧波保監(jiān)局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市分公司(簡稱:人保財險寧波)的兩份行政處罰決定。人保財險寧波存在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利益的違法違規(guī)行為,寧波保監(jiān)局決定對其罰款6萬元,對直接責任人方炯杰警告并處罰款1萬元。
行政處罰決定甬保監(jiān)罰〔2018〕18號、30號顯示,經查,人保財險寧波存在以下違法行為:
2016年4月-2017年1月,人保財險寧波承保車險時,向投保人林某、許某和鐘某贈送現金紅包或商城積分,價值1250元。時任公司車險部經理方炯杰為對該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。
對此,寧波保監(jiān)局作出如下處罰:
人保財險寧波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利益的行為,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》(2015年修正)第一百一十六條第(四)項的規(guī)定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》(2015年修正)第一百六十一條的規(guī)定,給予人保財險寧波罰款6萬元的行政處罰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》(2015年修正)第一百七十一條的規(guī)定,給予方炯杰警告,并處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