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多28訊 據浙江消費維權網發(fā)布的《2019年一季度浙江省消保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》,陰雨天洗染糾紛增多。2019年一季度,浙江省消保委共受理洗染服務投訴220件,比去年同期增長31%。其中反映洗滌質量問題的投訴共158件,占投訴總量的七成以上。
投訴反映的主要問題:(1)經營者不按照洗滌標識和要求操作,干洗、水洗混淆,出現(xiàn)縮水、變形、掉色、染色、破損、飾物脫落、衣物丟失等問題;(2)部分消費者無法提供購買衣物的發(fā)票,出現(xiàn)糾紛后,雙方很難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;(3)部分消費者在取衣時沒有對衣物洗滌質量仔細查驗,事后才發(fā)現(xiàn)問題,導致維權困難;(4)對取衣單據的內容填寫過于簡單,不詳細注明送洗衣物的款式、數(shù)量、價值、狀態(tài)、服務項目及價格等內容,對經營者和消費者的權利、義務表述不明確,導致遇到消費糾紛時難以區(qū)分責任;(5)預付卡糾紛增多,具體表現(xiàn)在消費者對經營者提供的洗染服務質量不滿意,中途要求退卡遭到拒絕;消費者辦理的洗衣卡在同名連鎖店不能通用;消費者辦卡后,店鋪發(fā)生轉讓、停業(yè),而卡內仍有余額而造成損失等。
典型案例:2019年3月,臺州市三門縣消保委接到消費者陳某投訴稱,其將一件羊絨大衣拿到城關某洗衣店干洗,并繳納洗衣費50元。幾天后,陳某取衣服時發(fā)現(xiàn)衣服有較為嚴重的縮水情況,懷疑自己的衣服被水洗了,要求干洗店賠償損失,而干洗店表示只愿意退回洗衣費50元。經查,陳某的羊絨大衣羊絨含量為60%,洗標標注為“干洗”,干洗店出具給陳某的收據上標明的也為“干洗”。但在實際操作中,由于工作人員的疏忽,將干洗變成了水洗,造成大衣縮水。由于陳女士無法提供該大衣的購買憑據,經調解,由干洗店依據《浙江省洗染服務消費糾紛處理辦法》賠償陳女士500元。
相關建議:(1)消費者要注意選擇正規(guī)、信譽較好的洗衣店,在洗衣時將衣物自然情況、洗滌方法和禁忌條件等情況告知經營者,要求經營者在服務憑證上對衣物價格、洗滌方法、破損部位、污漬程度等詳細注明,并簽字核對,同時保留好衣物的送洗憑證,在取回衣物時也要當面仔細檢查,以免發(fā)生不必要的消費糾紛;(2)洗染行業(yè)經營者應當加強規(guī)范化管理,嚴格按照洗滌標識和洗滌要求操作,保證衣服干洗質量,提高自身服務水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