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費者鄧女士于2025年5月29日到黔東南州消費者協(xié)會投訴稱:其于2025年5月20日到凱里市某健康管理工作室體驗198元2次按摩理療項目,后經(jīng)商家推薦,在店中購買10次按摩理療服務,費用共計5740元,加上198元2次按摩理療項目費用,總費用共計5938元,并承諾無效退款。交費時雙方未簽訂書面合同。消費者在接受理療服務后,稱未感受到治療效果,經(jīng)與商家協(xié)商退款后,商家稱消費者按摩理療所需泥膜等用品一經(jīng)打開后需全部購買,只同意退還2018元,并已微信轉賬消費者。消費者不同意,要求退還全部剩余未消費服務費用。因與商家協(xié)商退款無果,故到我會請求維權。
接到投訴后,黔東南州消費者協(xié)會及時對該投訴情況進行了調查核實。經(jīng)核實,消費者鄧女士所投訴事項基本屬實。消費者在購買按摩理療服務項目時,商家并未明確告知消費者理療所需泥膜等用品一經(jīng)打開后需全部購買,也未告知首次接受理療服務時打開的用品為全部10次理療所需用品,消費者認為商家存在強買強賣行為。2025年6月5日下午,我會組織商家和消費者進行調解,并依據(jù)相關法律條款對商家進行普法宣傳,告知其違反相關條款的法律后果,曉之以理、動之以情,最終促使商家與消費者達成和解協(xié)議。經(jīng)調解,商家同意退還消費者剩余未消費服務費用3327元。
案例點評
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預付式消費及侵害消費者知情權、公平交易權的糾紛!吨腥A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十條規(guī)定:“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。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,有權獲得質量保障、價格合理、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,有權拒絕經(jīng)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!钡谑鶙l第三款規(guī)定:“經(jīng)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,應當恪守社會公德,誠信經(jīng)營,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;不得設定不公平、不合理的交易條件,不得強制交易!钡诙畻l第一款規(guī)定:“經(jīng)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、性能、用途、有效期限等信息,應當真實、全面,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!薄吨腥A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》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(guī)定:“經(jīng)營者以收取預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,應當與消費者訂立書面合同,約定商品或者服務的具體內容、價款或者費用、預付款退還方式、違約責任等事項。”
本案核心問題在于:一是商家未充分告知消費者“理療所需泥膜等用品一經(jīng)打開即需全部購買”及“首次開封用品即為十次服務總量”的關鍵交易條件,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;二是將已開封耗材強制捆綁銷售給消費者,變相剝奪了消費者對服務內容和費用的選擇權,侵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;三是經(jīng)營者收取大額預付款(5740元),卻未與消費者訂立書面合同,明確約定服務內容、費用、退款方式等核心條款,不僅規(guī)避了自身責任,也大大增加了消費者的維權難度和風險。
黔東南州消費者協(xié)會提醒,廣大經(jīng)營者在提供預付式消費服務時,務必恪守誠信原則,充分履行告知義務,杜絕任何形式的強制交易,并依法簽訂書面合同以明確雙方權責;消費者在預付大額費用時,應主動要求簽訂書面合同并仔細審閱條款,注意留存證據(jù),以保護自身合法權益。